特许经营
加盟合作意向书
#######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与 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经过友好协商,就甲方特许乙方
加盟经营####
品牌事宜签订如下意向书,以资共同遵守。
一.
加盟区域
乙方拟
加盟经营######
品牌的区域为:
省 市 (商场/商厦);
省 市 (商场/商厦);
二.诚意金
1.在签订本意向书的同时,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诚意金¥#####(人民币##元整)。否则,本意向书无效。
2.双方经过进一步相互考察,若乙方符合甲方
加盟商条件,甲方将与乙方签署正式的“特许经营
加盟合同书”,本诚意金自动转为授权保证金。
3.若最终甲方经过考察,确认乙方暂不符合甲方
加盟商条件,甲方将在30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诚意金。
三.有效期限
本意向书有效期限自乙方交纳诚意金之日起,至双方签署正式“特许经营
加盟合同书”或取消合作之日止。
四.双方的权利及义务
1.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信情况、拟开设店铺位置等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考察,并挑选确定合适的
加盟商。
2.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店铺选址和前期投资预算等工作。
3.乙方在交纳诚意金后,享有该地区的优先
加盟权;若同一区域出现多名
加盟商签署意向书,在同等条件下,甲方将按交纳诚意金的先后顺序挑选
加盟商。
五.其它
本意向书一式两份,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交纳诚意金后有效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 方: 代 表 人:
乙 方: 代 表 人:
签署日期:
签署地点: